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联席会工作办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(学院党委会议2018年9月25日通过)

 
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着力推进学院学生党建重点工作,激发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,搭建学生党支部交流平台,促进各学生党支部的协同工作,实现学院各项学生党建工作落到实处,学院建立学生党支部支委联席会工作制度。

 

 第一条  人员组成

学院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为支委联席会成员,支委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党小组组长列席会议,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、辅导员出席支委联席会。

 

第二条  工作机制

支委联席会设轮值主席,轮值主席是会议的召集与主持人,负责支委联席会的日常协调与组织工作。轮值主席由党支部书记轮流担任,每三个月轮值更换。支委联席会采取例会制度,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。会议召开前一周,轮值主席应广泛征集并确定会议或活动主题,并报党委分管副书记审阅。

 

第三条  工作内容

(一) 政治理论学习。支委联席会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有关文件,成员积极发言,交流学习心得。

(二) 支部工作交流。支委联席会组织各党支部交流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,分享工作特色与经验。

(三) 重点工作推进。支委联席会根据各支部学生党建工作情况,提出需要着力解决的工作重点与难点,研讨并提出解决方案。

(四) 党建工作培训。支委联席会定期开展党建知识与工作技能培训,共同提高党务工作能力。

(五) 主题党日活动。支委联席会讨论并组织开展学院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,各支部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与。

(六) 日常工作协调。学院各学生党支部需要协调的日常工作,向支委联席会提出由学院党委组织协调。

 

第四条  联席会成员权利与义务

(一) 支委联席会成员应按要求积极参加联席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。

(二) 支委联席会成员对学院以及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可以在会议上提出个人的看法与建议。

(三) 支委联席会成员参加会议应当认真学习,积极发言,参与讨论。

(四) 支委联席会成员应积极向所在支部党员传达会议精神。

(五) 支委联席会成员应紧密联系支部党员,倾听党员意见与建议,并向联

     席会议报告。

 

第五条  附则

    (一) 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 (二)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。